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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加工用预拌粉生产许可 审查方案》政策解读

2025-10-10 10:40:53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13128

  甬市监食生〔2025〕215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BC68-2025-0002
 
  一、制定背景
 
  食品加工用预拌粉以配方标准化、营养多元化、生产分工化的新趋势,适应生产和消费新需求。
 
  宁波海曙、慈溪等多家企业为顺应市场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和实际生产需要,积极进行技术改造,研发糕点、饼干等面点预拌粉。
 
  食品加工用预拌粉为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未明确且《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食品明细未包含的食品品种。鉴于食用加工用预拌粉产业的新颖性,为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统一食品加工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标准,方便食品加工用预拌粉生产加工和许可审查活动,优化审批准入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高效、公平、透明的食品生产加工准入环境,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第四条规定,制定《宁波市食品加工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高效、公平、透明的食品生产加工准入环境,具有较强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许可审查方案》共八方面二十七项,以生产食品加工用预拌粉流程审查为主线,从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规定,其中(一)至(四)项规定了产品定义、生产工艺、生产许可目录等;(五)至(十)项对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要求应当符合相关卫生规定;(十一)至(十三)项明确了设备、设施配备和管理应根据实际工艺需要,并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十四)至(十七)项明确了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并特别强调了关键控制环节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十八)至(二十四)项明确了企业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人员管理提出了要求,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适用对象
 
  全市食品加工用预拌粉生产企业。
 
  (三)实施日期
 
  《许可审查方案》将于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吕史维
 
  联系方式:0574-8918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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