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jx导读: 大众网潍坊12月26日讯12月14日,大众网报道“口感遭消费者质疑王光烧牛肉实为罐头”一文后,诸多消费者及网友纷纷致电本网,表示对此事的强烈关注。日前,曹县王光烧牛肉又被消费者曝出多种问题,小包装未有生产日期、未标注净含量等,称其产品包装标示不合格。目前,潍坊市场沃尔玛、银座、大润发等超市已全部下架。
12月21日,消费者李带着所购真空包装王光烧牛肉产品找到记者,向记者一一阐述购买后发现的系列问题,称王光烧牛肉严重欺诈消费者,但厂家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表示将继续维权。
首先,李称山东王光集团有限公司向他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上,王光烧牛肉系列产品名称为“罐头”,但在其产品包装上并未有明显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
标签通则》以下条例:
3基本要求中明确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1.2食品名称中明确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等。
其次,消费者李称其所购王光烧牛肉,其中有一袋内置6小包,但只在外包装标注净重120g,未标示件数与规格;小包装袋上未标注净含量,只写有“称重计量”字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条例:
4.1.5净含量和规格中明确规定,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
第三,内置6件小包装上生产日期为“见封口”,未作详细标示,对此消费者李提出质疑,“如果产品到期后,把外包装一换岂不又成了新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条例:
4.1.7日期标示中明确规定,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zui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
消费者李称他所阐述的这些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也有明确规定,“‘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而王光烧牛肉产品连法律中的明文规定都不符合,这不是违法行为是什么?”
25日,记者采访潍坊银座、大润发及沃尔玛等超市,均称“王光烧牛肉”系列产品已经下架,等部门出具产品相关鉴定报告以后,才考虑选择是否继续上架。“该商品进货查验环节,商场已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商场已暂时将所涉商品下架封存,并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采取进一步行动。”沃尔玛一部门负责人称。
随后,记者采访了山东王光集团办公室,接线人员称对其产品在潍坊各大超市下架之事“不清楚”。25日下午,记者接到山东王光集团办公人员,对方称其产品都是按照“国标生产,一点问题都没有。”
记者从潍坊市工商局消保科了解到,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工商部门已经对“王光烧牛肉”系列产品介入调查,并质检及卫生部门,等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后再做进一步处理。大众网记者也将对此事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