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卷烟包装标识调整的通告 为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维护消费者利益,现就卷烟包装标识调整事项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本次卷烟包装标识调整范围为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的条、盒包装和标识; (二)卷烟包装标识调整的内容为在卷烟的条、盒包装上添加健康警语。警语内容分二组: *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QUIT SMOKING REDUCES HEALTH RISK 第二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QUIT SMOKING EARLY IS GOOD FOR YOUR HEALTH (三)添加的健康警语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正面使用中文警语,背面使用对应英文警语。其中盒包装健康警语位于其所在面下部,条包装健康警语位于其所在面右侧。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同一品牌规格的卷烟,其条、盒每年轮流或同时使用两组不同的健康警语标识。 (四)本次卷烟包装标识调整仅涉及卷烟产品的包装部分,调整前后卷烟产品的内在品质保持稳定不变。 (五)自2008年10月1日起,卷烟产品将陆续使用新包装标识并投放市场,至2009年1月1日零时全国各卷烟企业所有卷烟产品,全部启用新包装标识(老版包装产品停止生产)。 自2008年11月起,新包装卷烟将陆续在我省市场上销售。鉴于卷烟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一段时期内,市场上将出现新老包装卷烟产品并存的情况,敬请消费者注意和谅解。如有疑问,请 8008690666 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