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所在的位置:亚新ty官网>技术亚新(中国)>技术文献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论加快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管理(四)

来源:   2005年10月28日 13:56   1468
一、食品安全是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
  (一)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13亿人口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2004年统计,城乡居民食品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47.2、37.7%,这些支出大多经过市场来实现的,食品安全关系到13亿人口的生命健康,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二)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加严峻
  据调查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仍然相当严峻,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仍然达到8%左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约为7%,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程度均低于50%。据国家统计局调查表明,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焦点问题”中,食品安全问题和假冒伪劣问题分别排在第二位和第五位。广东省2004年出现八大食品安全事件:如(1)甲醇兑毒酒致死十四人;(2)劣质奶粉惊现广州、汕尾等地;(3)工商部门先后在广州、清远、韶关截获千余吨陈化粮;(4)毒蘑菇酿成灭门惨祸;(5)雪卡毒素放倒数百食客;(6)学校集体中毒事故多起;(7)残留农药夺人性命;(8)敌敌畏泡出毒咸鱼等;令人触目惊心。2005年6月5日“孔雀石绿”首先现身英国,在我国河南、湖北、重庆等水产品高产地的水产养殖和运输时,普遍使用“孔雀石绿”对车厢、鱼池进行消毒,防止鱼类在运输时鱼鳞脱落,延长鱼的生存时间。
  (三)食品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zui基本的内容
  目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已经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了小康,但还只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和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2020年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更高”:更高水平、更全面、更平衡的小康。其中食品安全消费是小康社会建设的zui重要的内容,可以说,没有食品安全就不会有高水平的小康。
  (四)我国是食品生产、贸易(含进出口贸易)、消费大国
  食品包括两大类,即农产品(农林牧渔产品)、制成品,我国是世界上zui大的食品生产大国、贸易大国、消费大国,其中食品制成品产量也较大,但是相对而言所占比例较小。如
  中国食品工业产值,1993年为3430亿元,1998年为6000亿元,2003年12000亿元,远远超过当年汽车工业产值9400亿元,而且食品工业产值2004年达到16000亿元,由此可以说,食品工业产值是我国*大产业。如图。如果不合格食品出口,甚至会损害国家的形象。


  二、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1、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质量、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8环节。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许多交叉,由此造成食品安全的重复监管。




  2、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概念。与卫生学、营养学、质量学等学科概念不同,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治理概念。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所关注的主要是因科学技术发展所引发的问题,如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而在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所侧重的则是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所引发的问题,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生产经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则包括上述全部内容。
  3、食品安全是个政治概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对社会zui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食品安全与生存权紧密相连,具有*性和强制性,通常属于政府保障或者政府强制的范畴。而食品质量等往往与发展权有关,具有层次性和选择性,通常属于商业选择或者政府倡导的范畴。近年来,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更加突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
  4、食品安全是个法律概念。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以及有关组织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1990年英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2000年欧盟发表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食品安全白皮书》,2005年颁布《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综合型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食品营养法》等,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食品安全的法律及衍生体系的内容
  1、食品安全法律
  (1)联合国及世贸组织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的“内渗透”。如联合国卫生组织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决议,世贸组织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制定的*部性公约,2003年5月21日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并于2005年2月27日生效。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7日批准了该公约,10月11日正式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90天后该公约在我国生效,我国企业都应遵循其规范化的要求,如“三年后换包装,五年后杜绝广告”。
  (2)国家法律。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法律,以主席令形式颁发,在全国具有法律效力。如现有的《食品卫生法》、《质量法》、《动物防疫法》(以上三个法都处于修改过程),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将取代现有的《食品卫生法》。
  (3)地方政府法律。地方人大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法律,以省市自治区政府首脑名义颁发,在地方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来,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科学地把握了食品安全的发展趋势,对食品安全立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北京市政府于2002年12月31日颁布了《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于2004年2月28日颁布了《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4月28日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经纳入该省2005年立法预备项目,这些立法探索为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食品安全法规
  (1)国务院法规。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发。如新近颁发的《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
  (2)政府部门法规。政府部门规章,以政府职能部门令的形式颁发。2005年8月,卫生部出台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10月1日起施行,《规范》规定:餐馆距离污染源应超过25米;现榨果蔬汁原料得新鲜;配送集体用餐须留样;从业人员发热要脱岗等规定。以保证全国400万家餐饮单位规范发展。如2005年6月,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颁发《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200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商务部《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等。
  (3)地方政府法规。如2004年1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禽屠宰管理办法》经过政务会讨论通过,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2日上海推出《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8月施行,它不仅对集体用餐生产单位设定了一系列行为规范,对集体用餐单位也明确了用餐安全责任、参与分餐人员的卫生责任、单位员工有举报权利等。
  (4)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颁发的法规。
  3、食品安全标准
  标准,又称标准化,标准化是国民经济中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标准化定义为“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秩序和社会效益的活动过程。”
标准化类型——标准化从纵向层次来分,包括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标准从横向层次来分,包括工业、农业、流通业等服务行业的标准。
  (1)标准
  标准是在上通行的标准,2005年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使世界更安全”,随着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我国食品标准采用标准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0%提高到55% 。
  (2)国家性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行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的标准必须强制执行,仅次于法律的强度。如《月饼》标准则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则是推荐性的标准,并不强制性地执行。如《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零售商食品采购规范》等。
  (3)行业性标准
  行业标准是行业拟定的,行业企业都必须遵守的标准。
  (4)地方性标准
  地方标准是一个城市、一个区域确定的某一标准,如上海《菜市场设施与管理规范》、《北京市社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就是地方性标准,它是依据当地的基本情况而制订的地方性标准。
  (5)企业性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自行确定的标准,其标准一般较高,具有一定的标准,高于地区标准,甚至国家标准。
  以上不同标准的级别及其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从纵向来看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等级之间,既存在内在的,即上级标准是制订下级标准的依据,下级标准是对上级标准的补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不得重复制定。即已有国家标准的,不得制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制定地方标准,但一旦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后,该地方标准即废止;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四级标准不是平行的,而是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是全国性标准。从技术和质量水平来看,企业标准要高于前三级标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应逐渐提高采用标准的比例,依据《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当该计划完成以后,我国食品标准的主要指标采用标准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0%提高到55%。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亚新ty官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亚新ty官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亚新ty官网www.guidetodream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亚新ty官网www.guidetodreams.com)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