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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 十三类食品必须有QS质

来源:   2007年03月26日 10:39   972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没有“QS”标志的13类食品,3月1日后不得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就此情况,记者随南汇区质监部门来到部分超市和菜场对13类食品是否有QS标志进行了检查。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13类食品时要擦亮眼睛,认准产品包装上的QS标志才能放心购买。 
  在世纪联华超市南汇店,检查人员分3组对13类产品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绝大部分食品都已经标上了QS标志,但在冷藏专柜,一种名为联辉海带的产品并没有QS标志和编号,检查人员确定为不合格产品。而在茶叶货架上,这种 
名为佳峰铁观音的茶叶只标有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信息,也没有QS标志和编号。检查人员要求超市人员当场将茶叶撤柜,停止销售。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今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这13类食品,如果没有QS标志一律不准销售;不过,在此之前生产的,则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具体情况 
可以登录相关查询。 
  这13类食品分别是: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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